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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11-02 阅读次数:

 

政策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24号,http://www.firstjob.com.cn)。

一、    申办上海市户籍

1、相关资料办理

1)正确下载(依序正反面打印)并如实填写《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简称《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下载网址:http://www.firstjob.com.cn)

2)研究生持《学习成绩评定表》,先至学院进行成绩评定,再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办理时间:3月21日-5月31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四平校区(瑞安楼一楼101B室)每周二(9:00-11:00)、周五(13:30-16:30)。嘉定校区(行政南楼216室)每周三(9:30-15:00)。

3)本科生持《学习成绩评定表》至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四平校区行政南楼122室)进行成绩评定并签字盖章。办理时间:3月21日-5月31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每周一、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4)毕业生持《户籍申请表》至所在院系学生工作部门签字

5)毕业生持经院系签字的《户籍申请表》、经过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和需盖章的最高学历期间获得的各种校级或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中心不接受零星复印件盖章,请毕业生备齐所有需盖章的材料统一前来办理。

6)在本市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自主创业证》。

2、注意事项

1)2011届非上海生涯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申请受理单位为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咨询电话:64829191。

2)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简称“中心”)四平校区办公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212,嘉定校区办公地点为汽展中心210。

3)申请资料中需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是指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获得的校级(含校级)以上获奖证书,不包括奖学金证书,盖章时须验原件。

4)专利公示

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各类专利证书的,必须在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就业信息网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书面证明。具体流程:1、请先下载“专利公示证明”(见附件3),培养导师签字,本科班主任签字即可;2、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2011届毕业生专利公示申请”(见附件4),发送email至tj91(@tongji.edu.cn四平校区)、wangjimei@tongji.edu.cn (嘉定校区),并在邮件名注明“专利公示+姓名”,确认发送成功后,再携纸制版“专利公示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至中心公示。公示日期以纸质版专利证书送至中心之日算起。

注:另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最新通知,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也需要公示,具体流程见专利公示流程。

5)自主创业证

应届毕业生需办理《自主创业证》的,请登陆http://cy.ncss.org.cn/cyzs/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至中心(四平校区)打印《自主创业证》。至中心打印《自主创业证》时,请上交填写完整的“灵活就业登记表”,并进行网上毕业去向登记(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待签约后此登记自动作废。

6)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能撤回。同时除以下两种情况,一律不能补交。

①获校级以上奖励,未领到证书,但在2011年5月31日前已递交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2011年6月31日前交验证书原件。

②已申请各类专利,但在2011年5月31日前未获专利授权证书,需先递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并在2011年底前补交专利授权复印件(验原件)及专利公示证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无须学校公示和盖章。

7)与人才中介签订就业协议的,请与该中介确认其是否具有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单位资格。

8)申请上海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与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符合户籍申请条件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就业网录入协议书时在“申请类型”一栏选择“只申请上海市户籍”。如未通过户籍申请,请及时下载(http://www.firstjob.com.cn)并完成《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交至中心,仍可办理上海市人才居住证。

9) 凡预计将于2011年12月31日前答辩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需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必须于2011年5月31日前递交申请材料。

10)户籍申请结果请按时间节点要求查询http://www.firstjob.com.cn。

11)户籍申请通过的毕业生,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落户相关手续。

二、    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1、《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2、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受理点在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友情提示:请各毕业生认真阅读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并参照此办法提出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请仔细核对你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登记的就业协议信息和你的简历基本信息,以免由于信息错误影响你的审批。

 

 

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1年3月16日

 

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附件1).doc
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附件2).doc
专利公示证明(附件3).doc
beat365官方网站2011年毕业生专利公示申请(附件4).xls
关于beat365官方网站2011年毕业生专利公示的通知(附件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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