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211”高校
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努力建设适应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重庆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在全国“985”、“211”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定向选调一批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985”、“211”高校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选调有志于来渝从事党政工作的高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报名人员应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0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截止2010年7月31日,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350人左右(各区县具体选调名额见附件2)。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按《重庆市定向选调“985”、“211”高校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选择职位类别1或职务类别2,报考人员所属职位类别请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查阅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二)笔试。笔试于2010年2月28日举行,在北京市主城区和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笔试地点。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2010年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各区县(自治县)职位类别1或职位类别2选调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同一职位类别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同一职位类别笔试合格人员与该职位类别选调名额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按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同一职位类别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重点为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要求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八)调剂。如有因考察、体检、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同一职位类别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调剂。如一区县(自治县)同一职位类别面试合格人员不能满足调剂需要,则在报考其他区县(自治县)同一职位类别且面试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如还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
四、其他事宜
选调人员作为选调生,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进行管理。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关系在乡镇(街道),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选调人员须先到村(社区)工作,研究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一年;大学本科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大学本科生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政策咨询 023—63899721 63899740(传真)
网上报名和考务 023—86868812 86868820
附件: 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211”高校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1月20日
附件:
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211”高校
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认真选择报考区县及职位类别,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
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0年1月15日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0年1月17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以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均免收考务费。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0年1月15日前(工作日)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已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的除外)报考人员于2010年2月23日9:00-2月27日18: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