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我市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大学等重点高校开展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1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18年嘉兴市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15所“双一流”高校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
2.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5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2018年内毕业且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硕士研究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聘。
7.符合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红船网、红船领航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大学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2018年1月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报名电子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邮箱详见公告附件1。
2.报名材料。
(1)2018年嘉兴市面向重点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2)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3)二代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和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照片)。
(4)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扫描件。
(5)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向面试对象发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
(三)资格复核和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招聘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归国留学人员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拟聘任在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拟聘任在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副科级职务)。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培养锻炼。录用毕业生报到后,在事业单位工作并安排相应岗位,试用期满后视情安排挂职锻炼,挂职期限为2年。一般挂任市级机关中层副职、县级机关部门副职或镇(街道)、产业园区副职。
3.政策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列入市委组织部重点管理和培养。对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工作表现突出,符合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入机关工作。到嘉兴市工作后,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嘉兴市事业单位专才特聘政策。
4.咨询方式。拟报名应试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需求计划表上列出。对招聘政策需要咨询的可以向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嘉兴市人力社保局联系。
联系电话: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0573-82521775
嘉兴市人力社保局: 0573-82228947
附件:
1.《2018年嘉兴市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
2.《2018年嘉兴市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5日
2018年嘉兴市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
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