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届毕业生
(1)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持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或面试成绩合格证明,符合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均须承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样张详见材料清单)。教育部与市教委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应聘者须具有学位证书。
(3)应聘英语学科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国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上述证书,需提供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95分及以上证明材料。
(4)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应聘幼儿园教师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或学前教育上岗证在读证明(须承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上岗证)。
2. 社会人员
(1)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者须具有学位证书,若应聘者拥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
(3)应聘英语学科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国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上述证书,需提供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95分及以上证明材料。
(4)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应聘幼儿园教师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须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3. 根据《关于新时代嘉定加强教育和卫生健康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嘉定区教育系统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学科领军人才、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研员、博士和博士后、中青年学术骨干等)招聘。经主管部门审核,高素质教育人才年龄可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