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批集中打印的《就业报到证》已于5月15日到学院,即日起,相关毕业生可到学院大楼A315刘海峰老师处领取。
请拟领取《就业报到证》的同学仔细阅读下面通知,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的同学需携带落户《批复通知》,领取流程参见流程图。
第二批学生名单如下(共66人):
王雷雷 |
林华岳 |
钟晓波 |
苏虎 |
戚正武 |
魏欢 |
冯英本 |
宋立廷 |
孟健 |
何中兵 |
朱玙熹 |
李文书 |
陈怀娟 |
柳建辉 |
韩玉 |
张栖玉 |
刘乙志 |
庞然 |
刘海立 |
刘晓东 |
欧阳广斌 |
邬立波 |
周伟 |
徐锦华 |
黄志辉 |
张海林 |
曹静 |
程俊伟 |
张洁晶 |
沈云飞 |
周杰 |
谭靖宇 |
吕丰 |
邓棚 |
韩为宾 |
李超 |
孟凡东 |
梁潇 |
李至浩 |
陈青华 |
范国栋 |
吴孝勤 |
温东生 |
翟晓慧 |
刘巧云 |
张锋 |
杨腾飞 |
卫镜周 |
冯江波 |
王增武 |
仇江海 |
叶俊亭 |
彭玉钢 |
谢佳平 |
陈伟 |
王洪武 |
敬辉 |
应华飞 |
江苗 |
胡斐 |
李壮运 |
王业勤 |
王章保 |
郑岚 |
李洪运 |
刘倩博 |
转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相关文件如下:
关于2012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春季毕业研究生:
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首批符合办理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名单已产生。即日起用人单位可登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用人单位管理平台查询首批核准直接落户的毕业生名单。
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经集中办理好一批《就业报到证》,现将《就业报到证》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和毕业生遵照执行。
一、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
1. 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5月10日(周四)下午13:30起可到中心201室领取《就业报到证》(若委托学生前来领取的,请院系开具介绍信,学生带好证件)。
2. 《就业报到证》发放管理工作采用“书面登记和网上登记”方式结合进行。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在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就业信息网“报到证管理”页面完成有关工作。
3. 研究生必须在通过论文答辩后才能领取《就业报到证》。学院就业负责人请注意做好《就业通知书》(白色联)归档工作。
4. 属于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以下简称《批复通知》)者,须回收《批复通知》黄色联原件,请在《批复通知》上清楚标注学生学号。
5. 学院应及时将所回收的《批复通知》连同《就业报到证》明细表(复印件)返回中心,由中心负责归入学校档案馆。
6. 学生档案投递参考信息请登录学生就业信息网在“就业管理”-“就业报表”页面“学生档案投递参考信息表”中查看下载。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时,请核对档案投递地址,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方式投递。
二、上海生源毕业生、在非上海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从5月11日起联系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领取《就业报到证》。凭《就业报到证》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户籍审批通过后办理程序
1. 到签约单位领取《批复通知》原件(白色、黄色联)、《2011年度迁沪落户确认单》、《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2. 登录同济学生就业信息网在“毕业去向登记”页面查看报到证有关信息。
3. 论文通过答辩后,凭《批复通知》原件从5月11日起联系学院就业工作负责老师领取《就业报到证》。学院将回收《批复通知》黄色联原件。
4. 毕业生凭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籍迁移申请书》,到四平路派出所(杨浦区苏家屯路9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申请将户口迁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的,须提交《凭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批复通知》、《户籍迁移申请书》原件供派出所审核(不收缴相关凭证);
如申请将户口迁入自己产权房、直系亲属处或单位集体户口,需提交《凭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批复通知》、《户籍迁移申请书》、《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沪落户确认单》供派出所审核(不收缴相关凭证)。
5. 凭《就业报到证》办理其他离校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毕业生已经收到《批复通知》,但此次集中办理报到证名单中没有的,请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批复通知》原件,到中心联系咨询。
2. 春季毕业研究生已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获得《批复通知》,计划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者,请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firstjob.com.cn)下载《2012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凭论文通过答辩证明,从5月14日起,由中心(四平校区经纬楼212室)打印《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并开具打印回生源地区就业报到证的申请表,毕业生自行前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回生源地区《就业报到证》,凭《就业报到证》办理离校手续。
3. 毕业生根据相关流程办理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具体程序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2号)文件中的《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文件内容见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firstjob.com.cn )。
4.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上海市冠生园路401号。咨询电话:64829191。
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