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能通过审核、顺利获得补贴,特此强调:尤其是外省市学生提交的材料需有2013年区县人社认可的证明,或外省市乡镇(含)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出具的享有低保的证明。
低保证没有2013年有效认证的,以及村委证明等材料均不予认可。
严格按照《细则》进行审核,并于4月9日中午(下周三)前以院系为单位重新提交材料至经纬楼208。
我们将于4月10日(下周四)上午进行公示。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以及超过提交时间的将不予公示。
另:求职补贴的对象是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4届毕业生(包括外地生源,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操作细则.doc